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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276

各单位: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相关文件精神,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2021年奖项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10人,是我国产学研界评选出的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候选人在其他各奖候选人中评选产生,不受理直接申报。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在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方面成效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出,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成功的案例。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有效的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为企业、为区域、为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得到了产学研界的认可。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该奖项为个人奖,申报者在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中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敬业奉献、技术精湛,技能型、知识型、创新型的第一线科技工作者和能工巧匠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奖、促进奖、工匠精神奖申报人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

2、已获得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3、同一人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报创新奖、促进奖、工匠精神奖、创新成果奖中的一类奖项。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

5、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由产学研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5-10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 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的数量不超过3项,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4项;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2021年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且后附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成果相关; 

(6)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查新报告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三方鉴定; 

(7)已获得创新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类似成果项目; 

(8)2020年自动放弃奖项的项目,不可申报2021年奖项。 

三、 申报名额及时间安排

1、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采取推荐制。我校可推荐申报个人奖4项、创新成果奖4项

 

2、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本学院拟申报情况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邮箱。学校将视申报情况安排后续工作,并与拟申报人员联系材料报送、系统填写等具体事宜。

四、联系人

科技处成果科  施学哲  83787062   kjccg@hhu.edu.cn

 

                                       科技处

2021年6月1日

附件1:拟申报情况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创新奖(个人)申报文件.doc

附件3:2021年促进奖(个人)申报文件.doc

附件4:2021年产学研工匠精神奖申报文件.doc

附件5:2021年创新成果奖申报文件.doc